司法部召开“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应用推进会



  全面深化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

   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1月17日至18日,司法部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应用推进会。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出席会议,江苏省副省长刘旸致辞,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主持会议。

  

  图为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应用推进会现场。摄影 李光印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支撑和驱动作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要聚焦全面启动依法治国信息化工作、全面发挥信息化引擎作用、全面提升大数据慧治能力、全面打造智慧司法大脑、全面深化司法行政科技创新、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等六方面重点工作。

  

  图为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向信息化大比武的获奖单位颁发奖牌。摄影 李光印

  会议总结了一年来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通报表扬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向信息化大比武的获奖单位颁发了奖牌。江苏省司法厅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会议期间,代表们调研了江宁区司法局、禄口镇司法所和江宁监狱信息化建设应用情况,观摩了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和信息化大比武获奖案例展示。

  

  图为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实地调研。摄影 李光印

  会前,傅政华实地调研了苏州市太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苏州监狱、南京网格学院和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图为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实地调研。摄影 李光印

  

  实现三大功能目标 重点推进三个系统建设

  司法部全面启动依法治国信息化工作

  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记者从“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应用推进会上获悉,司法部和全系统聚焦重点工作,全面启动依法治国信息化工作,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法治工作信息化平台,服务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记者了解到,全国统一的法治工作信息化平台要实现三大功能目标,中央依法治国办与地方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中央法治建设主要部门之间互联互通;与法治工作相关的网络平台数据资源共享;关键数据信息适时提取、汇总筛选、分析整合功能,更好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围绕上述目标,司法部将重点推进三个系统建设,搭建中央依法治国办网上办公系统、研发依法治国工作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依法治国决策支持系统。

  

  区块链为加快推进法治工作现代化提供机遇

  江苏司法厅厅长 柳玉祥

  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区块链技术是近年来具有颠覆性的前沿科技,为解决长期以来法治条线化、碎片化等结构性矛盾,以及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供了有利契机,也为加快推进法治工作现代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法治领域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必要性可行性

  区块链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代表,已成为各行各业创新发展新主流,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一发展大势和时代潮流,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法治领域的应用。

  首先,推进区块链应用体现政治担当。党中央对区块链技术及其集成应用的前瞻性部署,彰显了区块链技术所蕴含的巨大潜力。加快区块链与法治工作的深度融合,是我们应有的政治担当。

  其次,推进区块链应用契合业务需求。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所具有的开放、共享、协同等特点,与法治工作社会性、服务性、群众性特征高度契合,其防篡改性、可追溯性有助于提升执法监督、刑事执行等领域规范化水平。同时区块链为公证、司鉴、调解等服务领域获取外部数据、加强业务联动提供了技术支撑,让群众获取服务更智能、也更便捷。

  第三,推进区块链应用具有现实基础。在实践层面,江苏省在优化法律服务、强化业务协同等方面,特别是公证服务、社区矫正等领域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在技术层面,江苏省已基本建成“1356”总体架构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建成了超亿条数据的大数据中心,并与江苏政法大数据平台等联动互通,为区块链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撑。

  打造区块链在法治领域的“五大应用场景”

  区块链技术具有诸多显著特点和优势:平等,共享,开放,协同,存证。

  基于上述特点,围绕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可以探索五个方面的场景应用:在行政立法方面,围绕促进科学民主立法,推动行政立法全过程信息上链。建立行政立法各环节数据链,对项目立项、意见征集、评议修改、法规规章审查等进行全流程存证,多渠道征求和智能化处理群众意见。利用区块链调取司法、执法等领域法律实施效果数据,进行立法后评估和多维度分析,提升评估的全面性和科学性。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与执法部门共建联盟链,实现链上自动监督。推动执法主体身份、工作等信息在相应区块链节点共享,实现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的身份互信。全面公开执法行为、执法依据等信息,将群众举报、执法对象举证、管理部门监督等信息上链,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的执法监督格局。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方面,实时记录管理对象行为,强化内外协同管理教育。对监狱罪犯、戒毒人员、社矫人员,推动与政法机关等部门建立区块链联盟,共享交换身份信息、行动轨迹、日常生活等数据,为监管、矫治、帮扶提供精准支撑,特别是对罪犯计分考核、行政奖励、刑罚变更等信息存证固定,以此构建执法追溯系统,促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依托区块链打造信息共享共用共信生态,提升服务效能。在公证方面,广泛对接相关部门,快速获取数据,拓展办理范围,提高办证效率。在法律援助上,依托财产、消费等数据,准确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援助条件,解决“证明难”问题。在行政审批上,则可以通过电子证照自动获取,核实当事人身份、犯罪记录、执业资格等信息,减少或免除审批材料提供。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推动纠纷行为上链固证存证,辅助纠纷事实认定。将矛盾纠纷源头信息、调解笔录、调解文书等全部上链,实时对接网格、出警、医疗诊断、金融借贷等数据,形成电子证据,为诉讼、执法等提供支持。

  加强“区块链+法治”平台机制建设

  根据区块链的不同类型不同特性,建议分类分步骤推进区块链建设。具体来说,先行发展内部管理的私有链,加快推进服务群众的公有链,大力推动部门协同的联盟链。

  基于此,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一个标准体系,即“可信应用标准”体系,包括司法行政办件交换规范、电子证照共享规范、服务接口访问规范、跨部门资源共享规范等,以标准化支撑整个司法行政领域区块链可信体系的建设和应用。二是建立“两大统一平台”,分别是“可信数据身份”统一认证平台和统一共享开放服务平台。三是建立协同共享机制。着眼共建区块链应用生态,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跨部门跨领域协作,建立支撑区块链应用发展的制度架构。

  

公证区块链的探索实践及应用前景

 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 林德明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相对传统的信息存贮技术来说,区块链技术具有多中心、不可篡改、不可抵赖、多方参与、可追溯等特性,而且具有信息更加安全、透明,不可逆等优点。

  探索与实践

  区块链技术在公证领域的应用可以促成公证人员加强跨地域跨领域的能力,有效拓宽业务生态、拓展业务领域,有利于公证行业实现安全、高效、低成本的数据确权应用和价值高效传输,从而解放公证机构的生产力,特别是在电子合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将发挥巨大作用。

  在中国公证协会的关心和指导下,福建省2017年在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开展区块链的应用探索和实践试点。该试点的启动,一是为了有效应对互联网法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证据管理平台数据对接需求,提升互联网背景下公证电子数据和电子公证书的使用便捷性;二是通过公证行业区块链联盟的建设,迎合互联网时代下公证业务不断拓展的需要,助力公证行业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发展。

  鹭江公证处依托法信公证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探索实践区块链技术应用:在技术钻研方面,持续开展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学习,基于开源区块链技术搭建公证区块链底层架构。在课题研究方面,结合公证行业特点,建立并完善《公证区块链平台接入与管理规范》,为行业区块链建设的技术标准和监管规范提供重要参考。在业务应用方面,从公证需求本身出发,研发中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平台于2017年9月18日正式上线运营。

  中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平台是区块链技术加持的典型案例。一是公证机构借助平台多点分布式取证的技术手段,采取多地协同服务、联合作战取证的方式,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优势。二是平台实现存证电子数据统一归集,使管理者一目了然,通过对知识产权侵权形态、地域、侵权对象等的动态监控与大数据分析,为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福建省公证区块链应用的另外一个实践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即在线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公证。以农业银行厦门分行的车贷业务为例,当事人在线借款过程中,从电子合同签约到在线赋强公证办理,全流程通过区块链进行证据固定,最后形成电子公证书上传到区块链,从而增强了公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目前共办理2700多件,每月业务量约500件。

  成效与不足

  区块链为公证行业的传统证明业务带来了挑战,同时也为公证行业带来难得的机遇。一是会拓展业务领域。二是可提升行业公信力。三是能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事实上,区块链的核心是通过横向打通个人及组织的“条数据”,形成跨平台、跨部门、跨地区,开放共享、真实可信的“城市块数据”,用于服务政务、民生、产业等多角度、多场景领域,满足城市管理与发展新需求。

  当然,在探索实践中,区块链这种技术在司法存证领域应用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从数据真实性看,需要完善的是区块链存证如何证明其真实有效性,解决线上线下数据一致性问题。从管理层面看,需要提高各机构之间的共识效率(减少交叉验证)和解决互相无管辖权节点间的数据治理问题。从联动应用看,目前仅在知识产权等少部分业务开展应用,尚未形成系统性产业链,其它行业领域也是单打独斗未能协作联动,其社会整体应用功效不明显。从制度管理上看,在实践中仍涉及诸多的技术问题与法律风险,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电子证据规则,确保在存证、取证、示证、认证、举证、认定等环节有法可依。

  前景与挑战

  从前期的探索实践看,在下一步推进“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中,区块链技术在司法行政业务的应用前景会更加广泛:一是从业务功能上,要向多方位、多领域扩展,可逐步推广到鉴定、仲裁、法律援助、司法考试等领域,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二是从行政管理上,可用于电子公文、人事档案和财务票据等方面的管理,节约行政资源,提升行政办公效率。三是从执法监管上,可应用于行政执法、社矫监管、监狱戒毒督察、电子监控取证,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四是从协同办案上,可构建政法系统(公、检、法、司、安)联盟链,打通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简化事务流程,提升司法公信力。

  虽然区块链技术在法治行业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但同时也给管理部门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一是安全问题要重视,目前原始文件和数据仍然需要依托传统的信息安全手段来确保其保密性,随着区块链节点之间的互联互通,需要更加注意原始文件和数据的安全风险。二是制度保障要跟上,法律问题的解决是区块链发展的核心问题,当前,社会对区块链这种新兴技术的认知尚未理性普及,法律层面的认定和定性还比较模糊,对于规范流程的各类规章制度都处于亟待补全的阶段。三是监管手段要创新,在鼓励支持引导区块链技术创新的同时,还需要改进针对区块链行业应用的监管手段。四是工作标准要提高。同时,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和电子证据的普及,一定程序对传统司法证据系统造成的冲击,司法机关也开始有意识引入新技术解决司法困境。此外,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接受对电子证据的认可度、使用率。(司法部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人民日报评论部:涵养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下一篇:第三届法治战略论坛暨《中国法治战略研究年度报告(2018)》发布会在上海举办


欢迎扫描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

欢迎扫描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