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毕节”:公平正义日益彰显法治理念渐入人心
“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自2015年11月启动以来,该市各级各部门始终立足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从影响民生福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入手,在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矛盾化解、民生保障、普法宣教等方面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大胆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路径,全市干部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渐成风气,公平正义法治环境雏形初现。
从“依法治事”到“依法治权”
法治政府创建扎牢权力运行“紧箍咒”
不久前,大方县政务服务中心受县政府委托向企业采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但采购谈判工作刚启动就被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叫停,原因是采购程序违反《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后经法律顾问团队指导,政务服务中心重新完善采购方案并付诸实施,使县政府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和法律风险。
据了解,“法治毕节”创建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毕节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既是政府决策的‘智库’,又是保证政府在法治轨道内行使职权的‘围栏’,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大方县政府法制办主任谢正国说。
在“法治毕节”创建中,毕节市始终将法治政府创建放在突出位置,从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能力、推进权责公开透明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
为有效解决行政争议,毕节市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工作,行政复议委员会逐步推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三统一”相对集中运行模式。同时,不断强化行政应诉机制建设,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促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今年上半年,全市行政败诉率大幅下降至4.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52.4%,居于全省最高水平。
“如今全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领导转变观念,亲自出庭应诉,以案说法,身先士卒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据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大大提高了全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意识。
为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筑牢行政权力“制度笼子”。毕节市各级政府按照“一表两单”要求,抓住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市、县、乡三级行政机关衔接互动,通过启动“法治乡镇长”创建工作、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全面推进权责法定化、公开化和透明化。
“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要义是‘治官’而非‘治民’‘治权’而非‘治事’,而‘治官治权’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公众。”有专家表示,毕节市法治政府创建的探索实践,为全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保障民生、提速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基础作用。
(责编:高华、陈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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