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六大体系”引领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



  济南市公安局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期待,高标准、高水平构建执法制度、执法办案、执法管理、执法培训、执法服务、执法保障“六大体系”,推动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努力开创济南法治公安建设的新未来。

  着力推进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树立科学立法理念,继续推进养犬管理规定和济南市消防条例等公安立法项目进程,全面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新法规实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完善公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和评估清理工作机制,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发布制度。健全刑事执法标准,制定完善刑事案件侦查取证等配套机制。深化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针对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拆违拆临、寄递物流、金融经济及环境污染等方面存在的违法犯罪,出台法律指导意见,用足用好法律法规,解决热点焦点问题。

  着力推进执法办案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使用标准,推行执法办案场所安全等级化管理,实现办案场所由功能化向智能化升级。集中打造“三个中心”,全面完成“四个一”建设,探索建立公检法联合的仓储式、一站式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加强刑事犯罪侦查联动体系建设,完善命案侦破“9+3”工作机制,实行重大刑事案件多侦同步上案、多发性侵财案件按需上案、涉毒案件主动侦查经营、黑恶案件排查责任制。加强刑事技术等专业手段建设,推行现场必勘模式,提高法医检验规范化水平和鉴定公信力。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瑕疵证据补强标准,确保办案质量。

  着力推进执法管理体系建设。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实现受立案运行与监督流程、执法办案与110接处警数据、案管中心与内部办案部门及外部单位有机衔接。深入推进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结机制、律师会见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公调对接”机制、当事人权利救济机制、执法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引领效应,带动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着力推进执法培训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将其纳入公安机关综合类培训必修课程。加大对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力度,统筹安排分层级、分警种、分专业的执法培训,不断提升训练内容与执法实战的融合水平。将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纳入公安法治人才库。定期召开执法危机应对暨法制焦点点评会议,定期编制典型案例汇编,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的指导警示作用。深入开展执法“三巡”活动,建立完善公安执法质量巡查、法制员巡讲、典型案例巡展常态化工作模式。

  着力推进执法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规范户政、治安、出入境、交通等服务窗口民警的言语和行为。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的新型“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体系,推动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各级联动、全网贯通,实现相关审批数据、结果同步推送和业务协同办理、省内异地办理。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调整完善“法治六进”工作推进方式,落实中层干部包挂联系城区街道机制,着力突出公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形象。

  着力推进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公安法治教育培训、办案和羁押场所规范化建设、执法信息化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不断完善公安机关单警装备、业务装备配备标准,配齐执法装备。推进落实公安法制部门“队建制”改革,配齐配强法制人员。理顺警辅人员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落实依法履职免责、履行职责受到侵害保障救济、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完善公职律师、聘请特邀律师、特邀记者维权机制。健全以法制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通过理论研讨、征文评选等方式,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积累公安法治理论成果。

责任编辑:王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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