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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提高依法决策水平,8月30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举行法律顾问聘用仪式并召开座谈会,委副主任胡甲均出席会议。 

  胡甲均指出,当前正处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期,长江水利委员会作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肩负支撑服务长江保护与发展的使命。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的需要,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总体要求的需要,更是加强治江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加快实现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全委上下要紧紧围绕“全委一盘棋、共谋新发展”和“四个长江”建设重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流域管理特点,一步一个脚印地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统筹推进委机关公职律师、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和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江法治化水平。要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为治江事业树一面“法律之镜”、立一把“法治标尺”,使崇尚法治的价值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识。要服务治江大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断优化依法治江的法治环境,更好地服务长江大保护。要勇于担当作为,把握好法意与民意的关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特长和优势,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和有效行政。要不断完善机制,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会上,胡甲均向戚建刚、邹爱华、周保东、王陈、段一琛等5位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委人劳局宣读聘用文件,水政与安监局介绍了外聘法律顾问的基本情况,法律顾问围绕“服务治江事业,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提供坚实的法律咨询保障”并结合各自专业领域知识进行了座谈。 

  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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