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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改革开放40年,是恩施州守正创新、驰而不息加强政治建设的40年。

改革开放40年,是中共恩施州委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自我革命,有序推进民主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40年。

自我革命 强化监督

峥嵘岁月稠,薪火赓续向前行。一些时刻,值得记录。

在恩施州纪委监委机关,保存着一份编号“恩施州监留决[2018]1号”的留置决定书。

这份签发于2018年2月24日的文书,首次以恩施州监察委员会名义对恩施州农发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马家敏作出留置决定。

2018年1月11日,恩施州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两个全覆盖”。由此,人们熟悉的“一府两院”变成“一府一委两院”。

改革开放40年,既是中共恩施州委带领全州各族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40年,也是中共恩施州委领导全州党员进行自我革命的40年。

党的十八大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共恩施州委将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到治州理政实践中——

成立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等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其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

建立州委常委会听取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中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制度;

……

党的自身建设从未停止,改革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

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实现全州县(市)、乡(镇)、村三级全覆盖;擦亮监督探头,遴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进驻职能部门,进入村支“两委”,实现监督全覆盖;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体制改革,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实现自我监督全覆盖。

回望改革开放40年,党的建设与行政体制改革相辅相成,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障改革开放事业在恩施州顺利推进。

人民至上 永续动力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变的鲜明底色,是改革开放的力量之源。

2014年1月14日,恩施州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行政执法条例》,将“一周办结制”纳入法制化轨道,提高了行政效率,便于更好地服务群众。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一部部条例,将人民群众的期盼变成法律法规,变成维护“人民至上”的有力武器。

建立了州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制度、州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制度,将代表的重点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由州长、副州长领办。近年来,代表建议的答复率、与代表见面率均为100%,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98%,有效解决了代表建议中反映的农村水资源保护、城区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

不断改善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坚持州政协领导联系走访委员制度,成立委员工作委员会,加强县市和乡镇政协联络机制建设,强化委员联络服务,坚决尊重和维护委员合法权益,当好委员“娘家人”。

专题议政性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双月协商座谈会议、对口协商会议、提案办理协商会议、民主监督座谈会议等协商平台,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协商格局,成为新时代下恩施州协商议政新格局的生动注脚。

在建始县茅田乡三道岩村,一名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后整无事酒,被罚写检讨书贴在村委会的公告栏上,引起村民热议。这是村规民约让村民有了规矩意识。

基层治,天下安。改革开放40年来,从村民自治到基层协商,基层民主发展不断探索新路径。

社会各界都能有效参与政治生活,基层群众得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这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真谛。

依法治州 推动改革

2014年6月,州政府出台了恩施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制定了恩施州州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州级行政审批事项由370项(含省下放审批事项)减少到132项。

依法行政意识在恩施州不断增强。经历1983年至1989年起步、1989年至1999年确立、1999年至今全面推进三个阶段,依法行政取得突破性进展,行政管理方式从权力导向型向规则导向型转变。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改革开放40年来,法治恩施建设稳步推进。

我州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立足州情,切实加强法治建设,法治状况不断改善,依法治州有序推进,为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法治恩施建设不断加快进程。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州委、州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法治恩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成全国法治建设先进自治州的目标。

2013年6月,恩施州法治建设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新型法治智库开全省之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时任校长吴汉东等17名专家学者受聘为专家委员会成员。

2014年4月,全州全面启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司法部为州司法局荣记集体一等功。州委六届九次全会将依法治州作为州级发展战略,成立州委法治恩施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法治恩施建设的组织领导。

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法治下推进改革。

随着一场简政放权改革在恩施州全面推开,“法无授权不可为”成为政府用权的红线,大量公章被“退休”,大批“奇葩证明”被摈除。

奉法者强,则国强。社会成员诚信守法,一切权力循法而行,昭示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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