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学生打老师 教育本该是爱的事业
6月10日,记者从栾川县法院获悉,河南栾川“学生20年后打老师”案将于12日开庭。此前,打老师的常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捕。其辩护律师郭京朝称,已掌握常某中学时期遭老师体罚的证据,其20年后打老师事出有因,并非寻求刺激无端生事,不构成寻衅滋事犯罪,将做无罪辩护。对于常某打老师行为,郭京朝称,不值得任何同情和理解,但这仅是治安处罚范畴,常某也愿公开赔礼道歉,并给予经济补偿,望取得谅解。(6月10日 新京报)
20年前老师打学生,20年后学生打老师,这样一个恶性循环令人无限唏嘘。打老师的学生是否该获罪应当交由法律来裁决,舆论的热议或许会给司法程序带来一定的干扰。与如何定罪相比,更该反思的是爱在教育中的缺位。如果真如常某妻子所言,20年前老师用“像审犯人一样”的方式体罚学生,在他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那么恶果在20年前早已种下。
诚然,以暴易暴是不对的,殴打老师更是给社会带来了错误示范,可是不要忽略了当年老师过激的体罚,在13岁少年心中留下的深刻伤害。更别忘了“教育是爱的事业”,除了尽“传道受业解惑”之责,好老师应当是学生心灵世界的领路人,引导学生领略“真善美”的真谛。
“种善因,结善果”,如果当年老师给予学生的是温暖关爱,而不是拳打脚踢,焉能有今天这场师生对簿公堂的闹剧?爱是永不干涸的泉眼,恶是深不见底的深渊。暴力示范是伤害的开始,爱的滋养造福终身。
从前有多少师生情深的佳话,如今就该进行多么深刻的反思——打老师的学生固然是大错特错,那么打学生的老师呢?此后都该谨记,缺失爱的教育,注定是一场灾难。(千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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