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法律援助中心“三个转变”补短板
中国江苏网讯 南京市江宁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开展“短板大调研”活动,认真找短板、查原因、提举措,“三个转变”补短板。
一是法律扶贫由“单一方式”向“多样化”转变。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求助工作,将低收入群体纳入援助对象,找准司法求助与脱贫攻坚站的融合点,走村入户,为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加强与民政、工会、残联等部门沟通协作,共享低保户、五保户、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特困人群动态信息数据,实现法律援助精准扶贫。
二是法律援助宣传由“传统形式”向“以案释法”转变。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为载体,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条件、便民措施和投诉监督途径。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利用典型案例宣讲法律法规,用生动具体的故事、通俗易懂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援助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从而提升法律援助“首选率”。
三是案件审批由“中心全面负责”向“负责+监督”转变。为了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和兜底保障作用,有利于当事人就近获取法律帮助,区法律援助中心将赡养、抚养、劳动争议等6种类型法律援助审批权下放至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健全考核管理办法,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按照《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等履行审批职责,确保法律援助数量增长、质量不减。对滥用审批权的,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监督检查。(陈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