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时被收取金融服务费应该如何维权



  胶东在线消息 有网友反应说烟台某大众购车,可以全款,被告知货款更优惠。贷款后被收取5000的金融服务费和3000左右的vps费,收费后经销商开的发票非金融服务费,Vps无发票。经与上海大众财务沟通,其无此收费,这种情况改如何认定?该类收费在烟台汽车经销企业普遍存在,对于广大支付此费用的消费者相关部门如何认定并执行,何时能返还款项?关于这个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察二科科长段立颖,在民声访谈中进行了解答。

  段立颖介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2月20日商务部第9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经商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同意,《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令2005年第10号)同时废止。该办法第七条第二款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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