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牵出腐败案 工厂领导贪污补偿金17万
太原洗涤剂厂的“芳芳牌”洗涤剂,曾是我省家喻户晓的名优品牌,但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中,该厂没能适应时代发展,最终走向了停业、破产的窘境。去年上半年,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洗涤剂厂相关领导有违法违纪行为。根据举报,检察机关立即展开调查。
很快,办案人员查明,原厂长王某(正处级)、原副厂长司某、原纪检书记李某,在2006年至2007年发放下岗职工再就业补偿金过程中,利用多报、虚报、拨付不发、少发等手段,贪污已故职工、离厂职工补偿金共计17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人员还发现,该厂原副厂长杨某利用职务之便,分多次挪用公款220余万元,用于个人理财;该厂房产处会计牛某为获取利息,挪用公款3万元,存为个人名下定期存款。
去年年底,太原市晋源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判处司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随后,王某等人提起上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目前,杨某挪用公款案已进入二审程序,牛某因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被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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