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9人,这个信访投诉问题处理背后看出什么?
11月20日,陕西省公布第一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记者发现,10个典型案例中有2个属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重复投诉件。
其中,“宝鸡市岐山县益店镇关张村六组生活垃圾填埋场距离村子约200米,垃圾产生的恶臭气体扰民”问题在此次“回头看”期间,被群众投诉多达16次。记者了解到,该件于2016年督察时就转办到地方,但地方调查后表示,“2016年7月项目建成,12月开始投运。工程建设前测量防护距离大于500米,垃圾场与居民区距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但根据此次公开的调查结果,益店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之初,县住建局、环保局在项目选址、环评审批环节中把关不严,且在2016年信访问题办理过程中,县住建局对安全防护距离测量方式方法简单,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岐山县委研究决定对9人实施不同程度的问责。记者注意到,其中包括县住建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县城投公司原总经理,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县环保局原副局长等人。也就是说,以上4人如今已发生职位调动,但因2016年对该转办问题查处不严不实仍被问责。
紧紧盯住《整改方案》里的问题,毋庸置疑是“回头看”的重点。而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就被投诉过且已反馈办结的问题,此次再被群众举报的,也是“回头看”的重点所在。
“这是信访问题的‘回头看’,也是直接面向百姓最关心问题的‘回头看’。对于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地方不能认为以前没解决好的现在已经没人过问,不严不实的做法过去了就不会被问责,生态环保督察是要杀‘回马枪’的”,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陕西)成员对记者表示,“督察组就是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此前生态环境部公布了截至2018年11月16日20:00各省开展边督边改工作的情况。其中,陕西省以远超其他九省市的问责人数(133人),成为问责人数最多的省份。
据统计,截至11月21日,督察组共向陕西省转办846件,其中标*重点关注件208件,占比24.59%,与2016年重复投诉69件,占比8.16%。
陕西省反馈已办结538件,正在办理308件,办结率63.6%;已办结中属实437件,不属实101件(占比18.77%);责令整改227家单位,立案处罚78家单位,罚款金额1251.6万元;立案侦查7件,行政拘留0人,刑事拘留6人;约谈72人,问责176人。
另据统计,截至11月21日,因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重复投诉问题被问责的14人,约占目前总问责人数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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