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再回应“树木被盗挖”情况 已责令补种并建立举报奖



[摘要]3月25日,西部网报道了太白县一村子树木被盗挖,林地毁坏的情况。2019年1月23日桃川镇林业站与鹦鸽林业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滥挖野生苗木,随后立即赶往现场,当场拦截运输车辆,查处何某、钟某滥挖野生苗木19棵。

  3月25日,西部网报道了太白县一村子树木被盗挖,林地毁坏的情况。今天(3月26日),太白县委宣传部对此事作出进一步说明和澄清,将责令当事人于4月20日前完成苗木补种,并建立奖励举报机制,严惩生态破坏形为。

  回复原文如下:

  一、关于反映毁林修路的问题。2018年桃川镇蹇坡村四组群众为了日常耕作方便,对村内原2米宽路基进行加宽2米的拓宽改造,项目经太发改发〔2018〕186号、太交字〔2018〕109号文件批准立项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因部分树木阻挡道路拓宽施工,在桃川镇政府会同镇林业站及村三委会对现场进行勘验的基础上,向林业部门申请对阻挡道路的树木进行采伐,桃川镇林业站于2018年9月25日按程序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太桃采字〔2018〕4号)。

  二、关于反映滥挖野生苗木的问题。2019年1月23日桃川镇林业站与鹦鸽林业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滥挖野生苗木,随后立即赶往现场,当场拦截运输车辆,查处何某、钟某滥挖野生苗木19棵。当天,桃川镇林业站按《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滥挖野生苗木的何某、钟某罚款8300元,并责令补种苗木(桃川林业站处罚决字〔2019〕第1号、2号),但时值深冬,气候寒冷,不适宜栽种苗木,故责令何某、钟某于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补种苗木195棵(桃川林业站责通字〔2019〕第1号)。目前,何某、钟某已进入滥挖现场原地进行补植。

  三、关于反映毁坏河滩林地的问题。原太白县国土资源局在桃川镇蹇坡村实施土地复垦项目,复垦地点为二组未利用的滩涂地。滩涂地的树木均为自生白杨树,经县林业局技术人员现场勘察属非林地。在项目实施前,经县林业局同意后,县林业站按规定作了育林作业设计方案,镇林业站按照设计方案为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蹇坡村按采伐方案进行作业,采伐蓄积共143.3942立方米(采伐证号:太桃采字〔2018〕5号),同时办理了运输许可证,木材交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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