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日《广西法治日报》已刊公告



  请货主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到全州县烟草专卖局(地址:全州县桂黄路(新区),联系人:蒋德成,联系电话:0773-7987612)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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