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9年“3·15”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图文实录 江西省人民政府



新闻发布会现场(黄玉婷 摄)

  3月6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南昌市委宣传部、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南昌市消保委联合召开江西省2019年“3·15”活动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介绍2018年全省消费维权情况及2019年“3·15”活动安排情况。省消保委秘书处秘书长辜志明,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曾性军,南昌市消保委秘书处秘书长吴荣玲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对外新闻处处长陈惠龙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政府新闻办对外新闻处处长陈惠龙(黄玉婷 摄)

陈惠龙: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西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我们今天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的消费维权成果和通报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的安排。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消保委副主任谭文英女士,省消保委副主任、秘书长辜志明先生,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性军先生,南昌市消保委秘书长吴荣玲女士出席发布会,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谭文英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黄玉婷 摄)

谭文英: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来宾: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由省委宣传部、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南昌市委宣传部、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南昌市消保委联合举办的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活动主办单位,对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新闻媒体、各相关单位多年来对江西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朝着实现“两个一百年”的伟大奋斗目标阔步前行。2018年,对于江西省消保委而言,也是不平凡的一年。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的正确指导和亲切关怀下,在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以及各地消保委(消协)组织的大力支持下,省消保委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江西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使命,依法履职,创新维权机制手段,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作用,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共创共治共建,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消保委(消协)组织的影响力、公信力、凝聚力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提升。尤其是省消保委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依法认真履行相关职能,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省高院建立健全诉讼与社会组织调解对接的有效运作机制,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调处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有效机制以保障其他纠纷调处机构调解协议在法院的确认和执行;省检察院依法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强化对涉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省公安厅深入开展“利剑”、“云端2018”、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防控非洲猪瘟猪肉市场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食品药品、卷烟、农资、建材、汽柴油等假冒伪劣犯罪高发猖獗势头,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安全感大幅提升;省农业农村厅以纠正损害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的不正之风为目标,持续深化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开展农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省卫健委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和餐饮具、游泳场所、非法医疗美容等专项整治行动,为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作出了不懈努力;南昌海关全面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进出口商品抽批检验等,把好进出口商品质量关;省广播电视局组织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工作,为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了更为浓厚的氛围;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通过完善机制建设、狠抓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等举措,积极推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特别是省市场监管局扎实做好药品疫苗安全监管工作,深化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大力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广告导向监管、公平竞争执法、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省消保委(消协)组织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主动做好服务消费者工作。2018年,全省消保委(消协)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5.6万人次,受理投诉9272件,解决8423件,投诉解决率90.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76万元。省消保委主动发挥社会力量和司法力量的联动作用,支持消费者诉讼,打破预付卡赠送金额不退行规;走进大学校园开展消费维权系列活动,建立了江西高校首个“大学生消费维权教育基地”;规范家装行业、引导诚信经营,制定了《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与70余家企业建立了投诉和解对接机制;还开展了农村集贸市场调查、比较试验、放心消费创建等一系列工作。部分设区市、县(市、区)完成了消保委的组建工作,实现了维权资源的有效整合。目前,宜春市、九江市、鹰潭市、抚州市已成立消保委,瑞昌成为全省第一个成立消保委的县级市。上饶市、萍乡市等地积极开展老年消费教育专项活动,与不法商家抢占阵地,赣州市在老年大学建立了老年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引导老年人科学理性消费。南昌市、景德镇市等地积极开展的“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及“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农村消费教育系列活动,服务广大农村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吉安市、新余市等地紧紧围绕年主题做好宣传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消费维权宣传氛围。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这激动人心的时代背景下,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伴随着春天的脚步向我们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群众放心消费、便利消费”有关要求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的重要部署,围绕“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的工作方针,省消保委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西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提振消费信心,着力履行消保委(消协)组织法定公益性职责,着力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在,我将2019年“3·15”活动的有关安排通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二、活动内容

  1. 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巨大社会影响,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编印公益消费教育读本,用活泼多彩、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农村消费、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

  2.动员更多的企业、商场等加入省消保委投诉和解联络单位,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的投诉渠道,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动员投诉和解联络单位从3月上旬开始,在各自单位或卖场开展消费维权公益口号宣传,倡导强化企业信用监督,营造诚信经营的消费市场氛围。

  3. 与新闻媒体合作,结合当地消费市场情况及网络经济特点,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专题节(栏)目,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江西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4. 各地也将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展示社会各界的维权成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

  三、活动形式

  2019年3月15日前后,全省各地都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其中,省会南昌的“3·15”纪念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南昌市委宣传部、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南昌市消保委联合在八一广场举办。活动现场将组织消保委(消协)、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相关行业组织、公用企业、投诉和解联络单位、消保委律师团等参加,活动现场分为识假辨假区、法律咨询区、消费维权区、和解对接区、网络购物区、金融消费区等六个区域,集中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及受理消费者投诉。同时,通过设置大型展板等方式,形式多样地宣传科学消费知识,展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消费维权成果,大力营造社会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活动

  除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外,今年“3·15”期间,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还将开展下列活动。

  一是联合江西广播电视台举办“3·15”晚会,晚会分为深度调查、权威发布、最美维权人物颁奖、信用企业宣誓等几大板块,揭露当前消费市场存在的问题,发布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宣扬先进人物事迹,倡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

  二是结合当前消费市场的热点,与广播电台合作推出“消费放大镜”栏目,全省消保委(消协)工作人员组建成评论团,每周一至周五选取针对典型消费案例进行分析评论,为消费者维权支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消费。

  三是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逐步推进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商城、市场、街道、景区、行业等多个主体、多层次的创建工作,实现创建活动从单一品牌向品牌集聚衍生,单一企业向全行业延伸,从线下向线上延伸,从城市向农村延伸。

  四是提升投诉便利化程度,加快推广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和网上直通车平台,更好地化解消费矛盾和纠纷。探索开展投诉公示制度和建立失信企业黄黑榜,加快向政府有关部门推送企业失信信息,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五是以预付式消费、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为重点,加强消费维权理论研究。加强对住房装修、健康旅游、网络订餐等重点行业企业信用缺失情况的监督,从严格法规标准和强化监管的角度,呼吁完善强化企业信用监管的制度体系。 

  朋友们,进入新时代,我们肩负光荣使命,面对新任务,我们承担重大责任。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咬定青山不放松,撸起袖子加油干,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消费维权事业,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做出积极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谢谢大家!

陈惠龙:谢谢谭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黄玉婷 摄)

中国新闻社记者:据我所知,今年1月,中消协发布了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请问谭局长,这一年主题的主要涵义是什么?省消保委希望围绕这一年主题达成什么样的目标?

谭文英:近年来,我国消费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消费水平日益提升,消费结构日渐改善,消费成为经济发展最强劲的推动力,基础性作用日渐突出。与此同时,消费领域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支付风险、信息泄露、霸王条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仍时有发生,经营者信用缺失的现状依然不容乐观,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监督权等还得不到充分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信心,制约着消费潜力的进一步扩大。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消保委(消协)组织法定公益性职责,着力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涵义:

  一是呼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尽快形成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发挥信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从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是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虚心接受消费者评价意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

  三是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积极行使监督权,主动参与消费后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同时呼吁形成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社会氛围,让消费者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为实现消费市场良币驱逐劣币尽一份努力。

  四是发挥消保委(消协)组织商品和服务监督职责作用,推动调查体验、比较试验等评价信息及消费者投诉信息与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的对接,助力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省消保委希望围绕这一年主题达成以下五点目标:

  一是通过广泛宣传,倡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企业信用、打造企业信用、提升企业信用的良好风尚。

  二是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进一步推进投诉和解对接机制建设,努力构建社会协同共治和携手共创的放心消费创建机制,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服务、企业诚信建设和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三是畅通消费者诉求反映渠道,丰富消费者投诉受理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有力的维权服务,督促行业合规自律、企业诚信经营。

  四是加强与政府部门联动,组织开展商品服务监督,开展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互动和维权联动,逐步实现与现有信用体系的对接,发挥消保委(消协)组织在信用建设和信用约束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搭建沟通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各行业倾听消费者声音、了解消费者需求,推动行业自律,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江南都市报记者(黄玉婷 摄)

江南都市报记者:《消法》第三十七条第五款规定,受理消费者投诉是消协组织的职能之一,请问辜秘书长,2018年,我省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在哪方面?热点有哪些?

省消保委秘书处秘书长辜志明(黄玉婷 摄)

辜志明:2018年,全省消保委(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272件,解决8423件,投诉解决率90.8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76万元。我省消费者投诉集中在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大众化服务消费上,投诉量居高不下,尤其是高价值的商品和新型消费领域的消费纠纷日益凸显。2018年,全省消保委(消协)组织受理投诉量同比上升了13.74%。但因预付式消费等群体消费投诉影响,投诉解决率较上一年略有下降。预付式消费也一直是维权热点和难点,消费者投诉问题普遍反映在:办卡容易退卡难,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擅自终止服务。

  2018年,除预付式消费之外,消费者的投诉热点还集中在家用电器、汽车及其零部件、虚假宣传等问题上。2018年,全省共受理家用电器类投诉1055件,占投诉总量的11.38%,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汽车及零部件投诉集中在商家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减免自身义务、汽车质量问题以及售后服务问题。而虚假宣传在投诉性质中所占比重从2017年的5.15%增长为14.41%,增幅最大,投诉量在所有投诉问题中也位居第二位,这些虚假宣传主要存在于电商领域、保健品领域和家具消费问题上。各地消保委(消协)也将紧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切实解决好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江西晨报记者(黄玉婷 摄)

江西晨报记者:请问曾局长,2018年,南昌市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做了哪些具体工作?在新的一年中,针对消费维权工作有哪些工作计划?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曾性军(黄玉婷 摄)

曾性军:2018年,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南昌市消保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从多个方面推动放心消费、品质消费、美好消费,在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市去年受理各类消费者咨询投诉88620件,其中投诉件87907件,咨询件7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42.55万元,咨询和投诉件较去年增长22.46%。我市各级消保委组织共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1378件,调解成功1245件,投诉解决率为90%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3万余元。

  2018年,南昌市市场监管部门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大数据+”助力品质消费。近年来,我市在全国率先启动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改革试点工作,践行“大数据、大监管、大运用”理念,开发运行“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归集整合了全市34家部门各类信息1200万余条,打造了“大数据+消费维权”新格局。

  二是引导企业自律,助力品质提升。加强和创新消费维权新机制。全市系统多次对我市重点行业经营者进行集体约谈,倡导经营者以品质消费为指引,倒逼经营者增强诚信意识,规范经营。市消保委与全市55家企业建立了“投诉和解联络工作机制”和“消费争议快速和解绿色通道”机制。

  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共治和社会监督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消费者志愿者组成的监督队伍。建立了44名以全市公务员代表、法律工作者、知识分子代表、职工代表、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多元化的消费者志愿者组成的监督队伍。

  四是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宣教。2018年,在消费维权宣教方面多措并举。有三个首创。首次成功举办了“2018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专题晚会”;首次开展了从线下咨询到线上咨询的“2018年3·15网上宣传咨询活动”;首次创建消费维权“南昌市天天315”微信公众号。通过一系列的消费教育,大大提升了我市消费者的消费意识,提振了消费信心,消费维权意识显著提高。 

  五是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制定了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消费者投诉举报比较集中以及近年来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食品相关产品等开展抽检。

  2019年,南昌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保护消费权益工作:

  一是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消费维权年主题,树立大维权理念。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诚信、自律行为,引导消费者从事后维权前移至事前的维权意识。

  二是继续开展对各类行业的专项整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把工作重心从一般打击向纵深线索排查转变。

  三是继续创新受理消费调处方式与手段。进一步创新受理消费者调处方式与手段,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进程。

  南昌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托赋予的新使命和职能,创新思路。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消保委组织、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和媒体的综合作用。积极应对突发性、群体性、重大性消费事件的处置能力。努力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自律、行业规范、社会监督、市民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机制。充分发挥好机构新组建的新职能,为达到消费维权工作全社会共建、为促进消费环境不断优化,推动南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中国日报记者(黄玉婷 摄)

中国日报记者:据商务部发布消息,2018年中国网络零售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全国网上零售额突破9万亿元,我省网络经营主体也享受了这一红利,以南昌为例,2018年上半年,网络零售额达127亿元,占全省35.57%。快速增长的网络购物市场,也暴露了诸如虚假宣传、侵权假冒、刷单炒信、网络传销等乱象。请问谭局长,针对上述问题,我省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维护网购市场公平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谭文英:维护网络市场公平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省市场监管局通过紧紧围绕总局“四个管网”工作理念,以加强执法,开展专项整治等措施为抓手,进一步净化了我省的网络市场营商环境。

  一是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2017年,由省局牵头,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江西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每年的6月-11月份联合开展全省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即:网剑行动),整合相关政府部门职能优势,形成监管合力。以2018年网剑行动为例,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网上检查网站、网店46409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5500个次,查处网络市场违法案件422件,罚没款8021.31万元。

  二是组织开展四季度网络集中促销定向监测和专项整治。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双十一”“双十二”等四季度网络集中促销节点,加强对集中促销活动的监测监管,通过人工监测与大数据监测相结合,共监测各类网络交易平台238户次,监测商品(服务)页面1979个,发现违法线索400余条。加强全系统对《电子商务法》的学习贯彻,加大对网络经营主体的宣传力度,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是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和消费提示。在“双十一”前夕,省局通过媒体发布了“网络交易违法十起典型案例”和“2018年‘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提示”。同时,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宣传,并指导各地携手公安、商务、网信、邮政等相关政府部门开展联合行政指导和普法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进一步强化我省网络经营主体责任和法律意识。

  四是强化网络市场监管的技术手段。2018年3月15日,省局建成并启用了网络交易监管中心,与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江西专版)一起,发挥“三网一中心”作用,通过大数据抓取全省网络经营主体153933户。同时,依托便携式电子取证设备的支持,成功地查处了辖区内发生的网络刷单炒信案件。可以说,技术手段的强化,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有效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新法制报记者(黄玉婷 摄)

新法制报记者:我省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数量已突破一百万,但大学生群体普遍存在消费维权意识相对淡薄,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比较盲目。请问辜秘书长,省消保委针对大学生这一特定群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辜志明: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非法传销者和毒品传播人员特别注意和吸收的对象;许多大学生在权益受侵害的时候,不知道该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自己。提高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重要社会课题。 

  2018年9月27日,省消保委发挥职能优势为民办实事,走进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以“党建共建 法治宣传 维权普法”入校园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受到在校师生的欢迎。

  活动当日,省消保委在室外开设展台,以禁止传销、禁毒、金融、消费维权等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现场进行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解答大学生在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

  省消保委还与校方签定合作协议,在江西师范大学成立江西高校首个“大学生消费维权教育基地”,省消保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多种消费教育活动,为大学生进行《消法》及维权知识的普及,定期深入校园,面对面与大学生互动,为他们答疑解惑,提供咨询服务和维权帮助,并在优秀学生中发展消费维权志愿者,真正把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变成大学生的维权之家。下一步,省消保委还将在全省其他高校中陆续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工作。

江西二套记者(黄玉婷 摄)

江西二套记者:近年来,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成为消费热点,随之而来的投诉也日益增多,请问吴秘书长,投诉热点主要表现在哪几个方面?老年消费者在保健品消费时需怎样避免消费陷阱?

南昌市消保委秘书处秘书长吴荣玲(黄玉婷 摄)

吴荣玲:随着人民水平的提高,社会老龄化的现状,保健品已经走入普通老百姓家中。现在,老年人对养生保健的欲望特别强烈,市场需求也非常大。老年人希望通过保健品、治疗仪等辅助产品来“治疗”老龄化带来的疾病和不适。使自己更加身体健康。现在,大部分老年人退休后一般日常活动接触外面较少,接触的主要是广播、电视、电台、报纸、讲座等,认为经过电台、电视台、媒体的筛选,应该产品可靠,过多的相信保健品的功效。有些不法企业为了迎合老年人需求,更为了牟取更大利润,他们常常打着“医疗保健”的幌子,夸大功效和功能宣传,将一些普通的产品如:服饰鞋帽、居家寝具、床垫、被褥等大件商品对“产品”加以“功能化”特殊包装后,使之“具备”养生保健甚至治疗某些疾病的功能,让一些急于想保健、治疗和不明真相的老年消费者争相购买。而这些所谓的保健品、治疗仪,有的只是普通的食品或普通日用品,根本不具有其宣传的治疗功效,它们不仅没有保健的作用,有的甚至给老年消费者带来各种副作用,甚至殃及生命。在我们发现的一些不法企业中,有的机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过多夸大功效,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办法,组织座谈会、发送免费鸡蛋、大米、油等。有的从业人员不具备专业保健服务的资质和水平,服务缺乏技术标准和规范,导致老年消费者贪图一时便宜,最后花大钱购买各种保健品。有的老年人甚至掏出了所有的积蓄。不仅没有把身体养好还养出一身病,给老年消费者身体和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

  广大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一是到正规的药店或大型商场购买,坚决杜绝到流动的宾馆会场、临时性的经营场所购买;二是仔细甄别商品是食品还是药品,并仔细查看商品功效、剂量和副作用;三是不要过于相信产品宣传的功效和依赖;四是在消费后保留好宣传资料以及购物凭证;五是发现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拨打12315举报电话。

江西卫视记者(黄玉婷 摄)

江西卫视记者:近年来,全国家装行业问题不断,在给众多的消费者带来伤害的同时,也使家装行业的公信力受到极大质疑。请问辜秘书长,针对这类情况,省消保委是如何应对的?

辜志明:近几年,一些不良家装企业会利用格式合同来免除自己的责任,如对工程质量、逾期等问题进行自我免责,从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家装行业的诚信体系。2018年,省局、省消保委、省室内装饰协会联合制定“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在省局官网和省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公示,                                             通过各大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此外还在部分设区市,通过召集当地家装企业、消费者代表、市场监管部门、消保委、住建部门、行业协会、媒体代表座谈及走访当地市场及行业相关人员的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该《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意见。

  规范家装行业、引导诚信经营,创造健康、有序、放心的消费环境,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要。《示范文本》的制定与推广,将有利于全面深入执行《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利于倡导家装企业诚信经营,有利于促进家装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江西省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消费者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合同简化方面。有的不良商家就是抓住消费者因为合同条款繁杂,导致出现不愿意看或者看不懂合同的心理,故意在合同中设置一些自我免责条款。通过将合同简化为“使用说明”“通用条款”“协议条款”三个部分,这样就让消费者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家装价格、付款比例、违约责任等事宜。该合同在发布之后,社会反响热烈,消费者对此评价较高,家装企业也在逐步接受。通过规范合同对家装的关键事项、节点进行了约定,从源头上减少了产生矛盾纠纷的隐患。

  为探索更好的消费纠纷解决措施和办法,省消保委也在加强与各类行业协会之间的联系。下一步省消保委将联合省洗涤行业协会出台《江西省洗染服务消费纠纷处理办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各类行业服务行为,力争及时、公平、合理地解决消费争议。

陈惠龙: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谭文英副局长,谢谢辜秘书长、曾局长、吴秘书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工作。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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