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村长 反被指贪污90万
龙岗区龙城盛平社区郭尾居民小组大学生村董郭子良举报村长私分公款20万,虽说公款已被退回,但此事还没完(详见南方都市报4月1日《大学生村董怒告村长》,4月2日《大学生村董再报“混账”》)。昨日,举报村长、协助纪委调查后,事件继续升级,郭子良也变成了被检举人。南都首日报道中对情况“不清楚”的社区党支部书记杨志坚,认为郭子良贪污了90万厂房置换补偿款。
大学生村董被指贪污
举报村长,大学生村董郭子良也无法避免在公司账目问题上被诟病。昨日上午,郭子良在向南都提供的一份新材料中提到:“昨日在纪委谈话中,杨书记(盛平社区书记杨志坚)以90万元无单据支出为由,说那90万元的厂房置换款,没有证据是别人收了,是我贪污了”。
郭子良说,那笔款项当时确实由自己经手支出,“当时每次付款给田段心股份公司时都是郭振兴叫我去付款的,郭振兴也在场”,第一次10万,第二次20万,第三次10万,第四次10万,第五次40万,“其中第一次付款是郭振兴从我手上拿钱,自己支付给对方”。
据居民郭运来介绍,因为郭尾居民小组和田段心居民小组交界,在土地使用上,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郭尾在田段心的一块土地上建了厂房,而田段心也在他们土地上建了厂房,为了管理方便,双方开始进行物业置换。
根据郭子良的说法,田段心土地比郭尾大,建筑物比郭尾小,为了平等进行置换,双方协定由郭尾给对方补偿90万元,“对方不肯写收据,但双方都有签订协议,协议被纪委拿走了,这几天我一直在协助对账”。
“没有,你问财务,我不清楚”,被举报村长郭振兴在接受南都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了这句话后,便直接挂断电话,而南都记者多次联系被郭子良检举的若干人,均不接听或直接挂电话。
款项接收者出面澄清
而田段心股份合作公司董事刘福生也承认,收钱时自己有四次在现场,但钱收了之后,“我们就直接交给中介”,因置换厂房前,厂房使用权早已经转卖给其他开发商,“这些都是你情我愿的,你问我没用,你要问那个村长(郭振兴)”。
郭子良认为,在纪委,自己作为举报人是在配合调查,但杨志坚却突然拿出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进行质问,“这让人觉得有护短的嫌疑”。而就此问题,南都记者多次拨打杨志坚的电话,对方均转接秘书台。
龙城纪工委副书记梁亦斌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这样评价杨志坚:“杨书记语气比较躁,比较冲动一点,社区书记都是这样的”。
关于郭斌入股一事,多名股民表示不赞同。一知情人透露,这中间主要涉及宗族利益,25名股民虽然同祖,祭拜同一宗祠,但根据血缘相远近的关系,郭子良这边有一些股民亲属支持,郭振兴也有,但郭振兴入股,其一导致股民直接利益受损,其二是增加投票支持率,“以后换届选举,他的胜算更高”。
■ 说法
龙城街道:
调查结果将及时通报
昨日,龙城街道在回复南都记者提问中表示,街道将对检举情况开展调查,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针对该起投诉,该街道成立由纪委、集体办、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展开联合调查,待查实案件情况后,将及时通报。梁亦斌则表示调查结果将在清明节后3天内完成。
律师:
定性应是职务侵占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方壮毅律师认为,按照性质,郭尾股份合作公司应该属于集体企业,所以郭振兴私分公款的行为不能定性为私分国有资产罪,准确应该是“职务侵占”,“这个构成犯罪,以前案例刑期一般是6个月以上5年以下,当然也可以是拘役,关键是看纪委怎么定性。”
■ 追问
私分公款时间长为何没被发现?
梁亦斌称,郭尾股份合作公司私立“小金库”的情况已经违纪违法。但因为该公司长期存在两套账本,其中一套是对公的,“正规账查不出来”,而另一套账本则比较乱,目前已经多次将郭子良叫到纪委对账,一条条进行理顺,“这些账目只有他们三个人(董事会)清楚,如果不是互相举报,谁知道?”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周伟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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