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检察院奖励贪污举报人



本报讯(记者 宋飞杰 通讯员 朱建明)近日,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临高检察院根据该院制定的《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李日标贪污一案的举报有功人员给予1000元奖励。

2009年3月25日,有人举报波莲镇太坡村委会文书李日标贪污低保金和国家粮食直补。该院经立案侦查发现,李日标利用负责村委会上报农村低保金和粮食直补种植面积的工作便利,以其家人及亲属为补助对象,上报镇政府骗取审批,2项共骗取国家专项资金12848.45元。该院对其提起公诉后,临高法院对李日标贪污案依法作出了有罪判决。

由于举报人举报有功,近日,该院控申科工作人员亲自将千元奖金颁发到了举报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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